近日,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銀保監局聯合推出“福建省第二/三期中小微企業提質增產爭效專項資金貸款”(以下簡稱“專項資金貸”)。
據了解,專項資金貸款計劃規模為2期共200億元,省財政將安排4億元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提質增產爭效貸款每年給予1%貼息,貼息期限最長為2年。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貸款,單戶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個體工商戶單戶貸款不超過300萬元,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向民營、小微企業傾斜。貸款利率方面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65個基點”,貸款期限不低于2年。
具體支持對象為2022年6月底前在我省依法登記注冊成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或核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述對象當前應正常生產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未享受過第七期、第八期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和近年第一期提質增產爭效貸款。
其中,重點支持行業內正在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的中小微企業(不含房地產領域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制造業、科技、文化旅游、鄉村振興、海洋、綠色等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首貸、信用貸。
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根據基層調查調研過程中部分企業代表反映的希望延長政策覆蓋期限等問題,本次提質增產爭效貸款延續每期100 億元規模,貼息期限由原來的 1 年延長至不超過 2 年,省財政共安排兩期共4億元貼息資金,給予中小微企業貸款 1%貼息。
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綜合考慮福建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等因素,提質增產爭效貸款重點支持制造業、科技、外貿、文化旅游、鄉村振興、海洋、綠色等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鼓勵首貸戶、無抵質押貸款,擴大普惠范圍。
據悉,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統籌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存量額度和新增額度,對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優先對符合再貸款政策要求的提質增產爭效貸款按規定給予報銷,并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政策,激勵資金按增量的1%提供支持。
目前,參與提質增產爭效貸款發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恒豐銀行、渤海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等省內分支機構,以及興業銀行、福建省農信系統、廈門國際銀行、海峽銀行、廈門銀行、泉州銀行、泰寧晉農商大金湖村鎮銀行等省內法人銀行。(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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