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許愛瓊 實習生 張毅虹
本報訊 當物價上漲時,莆田市低收入群體將獲得每人10~20元的價格臨時補貼,這是今年4月份莆田市啟動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近日,莆田市決定調整啟動條件和補貼標準,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
據了解,啟動條件調整為:當月CPI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時,啟動聯動機制。當月CPI同比漲幅回落到3%以下時,即停止啟動聯動機制。補貼標準調整為:當月CPI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食品類價格指數方面,未達6%時,所有補助對象每人每月補貼10元;達到6%,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及領取失業保險人員每人每月補貼12元、農村低保對象及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每人每月補貼10元;之后,每超過1個百分點,所有補助對象每人每月增加補貼2元;超過10%時,達到11%,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及領取失業保險人員每人每月補貼21元、農村低保對象及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每人每月補貼19元;之后,每超過1個百分點,所有補助對象每人每月增加補貼1元。
上年度CPI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時,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將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編制啟用低收入價格指數后,以其同比漲幅5%作為啟動條件。當月CPI漲幅大幅超過臨界條件時,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研究提出補貼額增加標準。具體標準要保證不低于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實際影響。存在自行縮小保障對象、最低價格補貼標準少于10元、最高補助金實行封頂等的,必須及時糾正。以食品類價格指數或CPI結合食品類價格指數作為啟動聯動機制依據的,CPI月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的,將及時啟動聯動機制。
責任編輯:電子報
- 最新莆田新聞 頻道推薦
-
莆田渭陽村:農歷三月三 畬鄉烏飯香 2017-04-0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