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疫情發生以來,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重要環節和關鍵節點,重拳出擊,雷霆執法,從快從嚴查處銷售不合格疫情防護產品、未明碼標價、違規售藥、違反食品安全相關法規等各類違法案件,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昨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近期查處的第二批涉疫違法典型案例。
食品違法
●餐飲公司未按規定 進行食品留樣
9月22日,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對為某定點隔離酒店提供餐食服務的廈門某餐飲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留樣冰箱內的四種菜品留樣量均少于125克。違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中關于食品留樣“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于125克”的規定。該局依法對該公司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超市銷售未獲 “入廈通行碼”的進口冷鏈食品
9月26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對廈門某商貿有限公司旗下超市門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現場有原產國為印度的“喜代美冷凍蟹味魚柳棒(冷凍魚糜制品)”20袋和原料產地為挪威的“三文魚段(凍生制品)”20袋。但該超市未公示上述進口冷鏈食品的“入廈通行碼”(“綠碼”),無法提供消殺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此外,當事人還存在以“菜籃子工程”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以及銷售未明碼標價的口罩等違法行為。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案件正在辦理中。
銷售不合格防疫產品
●貿易公司銷售 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口罩
9月24日上午,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超市上游口罩供應商——廈門某貿易有限公司位于集美區天馬路的倉庫進行檢查,發現庫存共27040個某品牌兒童防護口罩,其中外包裝上未標注生產日期的共17170個,外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模糊不清及與合格證上日期不相符的共9870個。同時,現場還發現標簽不符合規定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5660個。該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藥品違法
●藥店在執業藥師 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
9月19日,湖里區市場監管局對湖里區圍里某藥房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藥店在執業藥師不在崗時,銷售了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等處方藥。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9月19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轄區某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有兩筆阿莫西林銷售記錄。其中,2021年9月12日16時56分銷售阿莫西林2盒,同日19時6分銷售阿莫西林1盒,但只做了一次購藥登記。該藥店工作人員也僅能提供一個阿莫西林的處方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診所銷售過期藥品
根據消費者投訴,湖里區市場監管局于9月10日對某診所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診所的藥品柜上有部分藥品超過有效期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價格違法
●連鎖藥店銷售未明碼標價口罩
9月24日,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連鎖藥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的28袋“谷幽蘭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規格10個/袋)、9盒“藍星一次性使用醫用外科口罩”(規格50個/盒),均未在貨架上標注商品的價格。該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藥店未明碼標價并存在價格欺詐
9月22日,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思明區禾祥東路的某藥店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醫用口罩未明碼標價。同時,當事人在宣傳“西洋參”等中藥飲片和“感冒靈顆粒”等非處方藥的海報上,標注了“優惠價”和高于“優惠價”的“市場指導價”,但無法提供“市場指導價”的相關依據。目前當事人已被立案調查,案件正在辦理中。
●醫藥公司虛構原價實施價格欺詐
9月23日,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對某醫藥有限公司位于后埭溪路的某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現場有三七、西洋參、鐵皮石斛三款產品正在進行促銷活動,其中三七的標簽上標有“現價:0.3元,原價1.00元”等字樣,西洋參的標簽上標有“現價1.2元,原價2元”等字樣,鐵皮石斛的標簽上標有“原價300元,現價190元”等字樣。但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上述三款產品標簽上的“原價”的依據,被依法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超市銷售大米標示“陰陽價”
根據群眾投訴,集美區市場監管局9月25日對集美區珩山一里的某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現場銷售的某款大米標示價格為2.38元/斤,實際結算價格為2.6元/斤。該局當日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雪松 李逵)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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