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時值第50個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泉州出臺《關于加強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啟動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司法協作機制。
該《意見》由泉州市委政法委牽頭,泉州市河長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門聯合制定,旨在進一步推進《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施行,為保護和改善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法治保障。
晉江、洛陽江是泉州市轄區內河流長度最長、流域面積最大的兩條獨立水系,是泉州市主要的生產、生活用水水源,既關乎著泉州經濟可持續發展大計,也關乎民眾飲水的安全與健康。自2017年以來,泉州全面推行河長制,先后設立了市縣兩級檢察官、法官、公安局駐河長辦工作室,建立“河長+公檢法司”工作機制、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制度。
近年來,泉州市河長辦、市公檢法司等部門協調聯動,各司其職,嚴厲懲處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依法審理涉生態環境民事糾紛及公益訴訟案件。2018年至2020年,泉州兩級法院共審結涉生態環境刑事案件302件,涉生態環境民事、行政案件918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32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
根據《意見》,泉州市河長辦與“公檢法司”等部門將以提升兩江流域水質量為重點,以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流域共治為原則,以環境污染治理、污染行為懲治、環保宣傳預防等為重要抓手,構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有序、協同創新的生態保護司法協作新格局,促進生態環境執法與生態環境司法無縫銜接,保護和改善兩江流域水環境。具體如,聯合對生態環境進行科學預警、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對水生態環境進行修復治理;依托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多元聯動高效化解各類涉生態環境矛盾糾紛;優化整合司法保護資源,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召開聯席會議,研討、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或其他重大情況;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共建資源協作平臺,促進兩江流域生態執法、司法提質增效,共同維護兩江流域生態、經濟安全等。
當天,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還發布了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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