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專電(記者李延霞侯玉杰)銀監會近日發布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債權管理,做好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隨意停貸、抽貸。
這份《關于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債委會是由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三家以上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的協商性、自律性、臨時性組織。債委會可以由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發起成立。債務企業的所有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參加債委會。
通知要求,債委會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針集體研究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措施,有序開展債務重組、資產保全等相關工作。債委會實施債務重組的,應當采取多方支持、市場主導、保持穩定的措施,積極爭取企業發展的有利條件,實現銀企共贏。
通知要求,為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或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持。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
通知對實施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條件進行了規定:一是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三是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愿。
銀監會表示,債權人委員會制度的建立,為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解決債務企業債務危機提供了集體協商、集體決策、一致行動的工作平臺,可有效避免因個別債權金融機構擅自對債務企業單獨采取行動,導致出現債務企業經營風險加大、甚至因此破產的不利局面,有利于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整體利益,也有利于幫扶企業渡過難關。
據了解,目前各銀監局正因地制宜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債權人委員會,穩步推進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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